本報訊(記者趙野 實習生梁玉翠)伙同他人,假冒記者調查,以曝光為名實施敲詐勒索。3月26日記者獲悉,杜某因犯敲詐勒索罪被華池縣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,並處罰金3000元。
  據指控,2012年11月5日,杜某、景某與李某(兩人均另案處理)3人乘坐杜某的白色“陸霸”車來到華池縣山莊鄉境內的白溝收油點後,李某下車拍照,景某向正在現場執行公務的長慶公安分局幹警趙某出示“中國公民法制網”的新聞調查證,並稱自己是該網站的記者前來甘肅省曝光非法收油點,後經聯繫,收油點老闆趙某某到達現場,景某說以前遇到這種情況收油老闆都會給他們一些錢,就不會曝光,杜某告訴趙某某此事可以私下處理,隨後,趙某某拉著景某在杜某的轎車內協商,其間趙某某讓朋友拿出2650元給杜某,後三人離開。同日,景某、杜某與李某又來到老爺嶺一處收油點,敲詐收油點老闆李某某5000元現金,後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(原標題:假冒記者實施敲詐男子被判拘役3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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