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13日下午,武漢東湖風景區東湖村東湖景園在建樓施工現場,一臺搭載19名工人的施工電梯上升至33層時,弔籠墜落,19名工人全部墜地身亡。
  記者6日從東湖高新區法院得知,該案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後,法院於今年8月底作出一審判決,工程總負責人、工地施工負責人、電梯出租公司法定代表人、施工現場安全員、監理公司現場總監、粉刷工程包工頭以及電梯維修工等7人分別被判處4年至5年有期徒刑不等。
  一審判決後,7名被告人均認為一審量刑過重,目前已向武漢市中院提起上訴。新華  (原標題:武漢“奪命電梯”事故有進展7名責任人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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